帝王普吉7日游(升级豪华帆船)-哈尔滨旅行社到普吉岛旅游
信息来源:黑龙江省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:2016-08-15 11:15:53 浏览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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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境旅游补充协议 2013年12月16日,国家旅游局印发了《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》关于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,《通知》认为,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,应当按照诚实信用、自愿平等、协商一致的原则,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。具体补充协议如下:
甲方(游客姓名): 参团线路: 护照号: 联系电话(参团游客): 甲方于201 年 月 日参加乙方旅行社的出境旅游团队
乙方(旅行社): 联系电话(旅行社):
甲方要求乙方在原行程不变的情况下,为甲方在行程期间安排以下购物活动:
1、在本次旅行中,本人自愿并同意前往如下行程安排,并且本人已清楚了解购物属个人行为, 旅行社不存在强迫及诱骗行为。双方均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。 2、全程绝不强制购物,除本次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外,无其他购物店。 3、旅行社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的商品(食品除外)负有保证责任。游客如因品质等原因提出退货,在购物小票、商品包装齐全、物品未受损伤并不影响2次销售的前提下,旅行社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游客联系商家办理退换货相关事宜。(刷卡购物产生的手续费甲方自理、因退换货手续繁琐、故,敬请甲方对购买产品时认真阅读卖家须知) 4、游客自行前往不在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5、如遇不可抗力(天气、罢工、政府行为等)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(公共交通延误或者取消、交通堵塞、重大礼宾等),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,旅行社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,敬请谅解。 6.由于5月-10月期间是泰国雨季时节,所有出海行程的团队(如PP、帝王、珊瑚等)可能 因风浪过大导致无法出海,我社将有权利调整或更换行程,为了您的安全,这样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,导游按照当时情况和客人进行协商,谢谢配合 请您注意当地及我国法律针对物品种类、物品数量、关税、退税、信用卡、等方面相关规定,有疑问请咨询领队。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,需甲方本人签字,不可他人代签。 本人已阅读以上内容,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接受以上购物店的安排!
甲方 (旅游者) 乙方(旅行社)
签字: 签字:
2016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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